文/胡文琦
筆者與陳水扁前總統沒有任何私人恩怨,但公務部門真的不把「依法行政、行政中立」的「法治國觀念」給認真當作「一回事」嗎?媒體報導,「國立台灣文學館與國史館」於上月4月20日舉辦《李登輝、陳水扁和他們的時代》的新書發表會暨座談會。據悉,前總統陳水扁「受邀出席」座談會及簽書會。對此,台文館則表示,活動無須事先報名,並歡迎有趣的觀眾蒞臨參加云云。
坦白說,陳前總統「保外就醫」卻屢次違反法務部與管理機關中監的「五不要求」,嚴重踐踏「法治紅線」的行為早為人詬病許久,只不過,阿扁前總統或許「自認『自己的法律見解』」並沒有違法,因此選擇繼續在「法律邊緣、灰色地帶」與中監來「大跳探戈與躲貓貓」,誠然,這也或許是「受刑人」仍未受蔡英文總統「特赦」下,且「有案在身」阿扁自己的「詰抗權」與「權利義務」。
但作為一個國家、公權力代表的「國立台灣文學館與國史館」,卻似乎完全無視自己「公務機關」的身份與職責,乃至於應有更高「道德標準與要求」的「官箴」與「人民觀感」,卻還逕自「主動邀請」待罪之身、有案在身的阿扁前總統「與會」,甚而可以與民眾座談並現場簽書,試問,這樣的「台文館與國史館」到底在向台灣人民展現什麼樣的「法治教育」與「人文精神價值」?難道不該好好反省檢討嗎?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作者為政治評論家、親民黨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