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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琦專題】二輪投票制值得修法

文/胡文琦

期待不以人以黨廢言,而且最重要的是,期能營造一個完整團結的生命共同體。「二輪投票制」將能強化未來的正副總統當選人,完全展現「代表台灣最多數主流民意」的正當性與合法性。面對2024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的得票數僅約略4成出一點點,為此,在野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擬修改總統副總統的選舉罷免法,希望將總統大選改為二輪投票制,第一輪若沒有人過半,必須在14天後再進行第二輪投票,得票數過半且達到選舉人總數20%以上,始為當選,以避免產生少數政府。

坦白說,藍委翁曉玲的修法提案建議並不是天馬行空的「橫空出世」,或有任何的「大逆不道」可言,而係參考了西歐法國、奧地利等國的相關投票規定,我們若以台灣2024總統大選為例,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為1954萬8531人,投票數則為1404萬8310人,如果要在第一輪就能當選,至少須取得超過選舉人總數20%以上的約391萬票,以及投票數過半的約702萬票的門檻。而果若能以這樣的「得票比率及得票數」而言,正副總統的「賴蕭配」真的就可以「講話很有底氣且具有權威性」。

其實,誠如翁曉玲所言,現制得票率不超過50%的少數正副總統,甚至還出現所屬政黨於國會席次亦未能過半的「雙少數」狀況時,賴準總統的講話或是對日後的相關政務推動,怎麼可能能很大聲或是有自信?進言之,二輪投票制的最終理想就是要實踐民主的最高原則就是貫徹多數治理,至於因而可能出現「因為14天要再投一次,社會成本還是很高」的所謂「機會成本」來說,「相對」於台灣因此所產生不必要的意識型態與族群「鬥爭成本」來說,二輪投票制其實還是「利大於弊」的。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作者為政治評論家、親民黨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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