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富丞、方笙楠/新北報導】淡水警分局自110年底持續執行「防制酒駕大執法專案」,針對淡水、三芝地區易酒駕時段、路段,加強攔查及取締酒後駕車交通違規,統計今(111)年1月份迄今取締酒駕違規已達51件,其中酒測值超標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有34件,將持續加強執法,以保護民眾行的安全。
每年農曆冬令與春節期間為酒駕肇事高峰期,酒後駕車已是國人最痛惡的行為,違規駕駛往往貪圖一時之快與僥倖上路的心態釀致交通事故,不僅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家庭破碎、財產損失,甚或付出難以估算的社會成本。淡水警分局強調「酒駕零容忍」並嚴格交通執法,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害人害己。
汽、機車駕駛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機車駕駛人將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拒絕酒測者罰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駕駛人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淡水警分局呼籲民眾在春節期間與家人團聚、親友餐敘場合把酒言歡、黃湯下肚之際,要選擇安全「行」的方式,善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酒後代駕服務」及「指定駕駛」,以杜絕酒駕、安全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