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富丞/新北報導】林口警分局文林所於17日深夜獲報妨害安寧情事,員警立即到場並盤查該戶內7人的身分,確認係朋友間於假日的飲酒聊天,尚無不法情事,惟音量過大已影響社區其他住戶,經當面約制與勸導放低音量。民眾次於18日1時28分再報案稱該住戶有賭博、吸毒等情事,員警於是致電民眾確認檢舉情事,經詢問與前次報案情形類似,員警便回復前次查處情形給民眾,惟該民認為警方應進屋內搜索才能確認有無違法情事,員警也說明入內搜索須持搜索票或經屋主同意方可入內,但不為其所接受便掛斷電話,後續警方仍派員前往處理,惟該戶拒絕應門,但見警察上門,便將音樂聲關掉,員警於現場確認無其他不法情事後才離去。
林口警分局表示集合式住宅因有門禁管制,員警獲報案件後,進出皆須有警衛或管理委員會等帶同,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執行公務,依法查證身分及確認目視可及範圍有無違法情事,未經住戶同意仍不得入內甚至執行搜索。然針對民眾所檢舉吸毒、賭博等情事,本案已由偵查隊於蒐證後依法聲請搜索票,然未獲准,後續將持續蒐證,如有明確違法事由,必定嚴加查辦。
另也表示有關民眾質疑員警回電當對話內容不滿部分,分局表示將持續加強教育員警,對於受理民眾報案時,應更細膩、謹言慎行,並應秉持同理心,站在民眾的立場,妥適回應與處置,透過溝通與說明,讓民眾了解警察偵辦刑事案件,應確遵法律相關規範,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