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富丞/新北報導】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酒駕加重罰責已於今(111)年3月31日上路,淡水警分局於新制實施後即針對淡水、三芝地區易酒駕、易肇事路段加強攔檢稽查,統計本年度迄今共取締酒後駕車及移送公共危險罪計165件。為遏止酒後駕車行為,淡水警分局將持續嚴格交通執法,以保障民眾通行安全。
修法新制已提高罰責,包括原本酒駕、拒絕酒測累犯認定從5年延長為10年,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2次以上等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等。提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從原本的600至3000元罰鍰提高到6000至1萬5000元,另外車主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禁止駕駛者,比照酒駕初犯同罰並吊扣車輛牌照2年。
酒後駕車已是國人最深惡痛絕的行為,違規駕駛往往貪圖一時之快及僥倖上路釀成嚴重的交通事故,不僅造成民眾無辜的傷亡、家庭破碎、財產損失,甚至付出難以估算的社會成本,淡水警分局為貫徹「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將持續交通執法取締,並且加強交安宣導,杜絕違規者僥倖心理。
淡水警分局除持續展現打擊酒駕決心,更高度重視員警與民眾的防疫安全,要求執行酒測時務必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也再次地提醒民眾,酒後除應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或「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更要留意隔日之宿醉仍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最後呼籲民眾平時即應要注意路口交通安全、停讓行人,切勿任意違規,共同守護用路人行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