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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運安會加強列管各機關落實改善建議

【記者王懷文/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劉櫂豪於(二十四)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楊悅玲代理主委,針對運安會事故調查的改善建議各機關執行率過低,以及配合新型載具發展運安會應強化調查量能以因應。楊悅玲代理主委說明,目前運安會針對電動車及自駕車等新型載具已跨部會討論加強調查量能同時擬定修正相關法規因應,而改善建議部分因涉及各機關執行情形,會加強列管,設法儘速落實。

劉櫂豪指出,自運安會會前身飛安會成立以來,航空部分發布1,096項改善建議(其中72項為改制後發布),結案1074項(含非屬政府有關機關構無需追蹤者),結案率98%;水路模組改制後發布161項改善建議,結案66項,結案率41%;鐵道發布改善建議178項,結案58項,結案率32.6%;公路發布改善建議132項,結案76項,結案率57.6%。各模組列管中之改善建議,航空22項、水路61項、鐵道95項、公路31項,總計列管中之改善建議計209項。

過去因為飛航部分已有成熟運作模式,航空業者及民航局通常能儘速落實相關的改善建議,而108年運安會成立後,鐵公路及水路納入事故調查範圍,但運安會的改善建議結案率偏低,運安會應加強列管,督促各機關儘速落實,以維運輸安全。運安會允諾將加強列管並持續與各機關溝通並協助改善,以提昇我國運輸安全。

劉櫂豪另提及,隨著科技及環保綠能發展,我國各型電動車數量有增加趨勢,以電動公車為例,109年約6百輛,110年約8百多輛,111年底已達1千1百多輛,到目標年119年將高達1萬1千多輛。除了電動車、自駕車、自動輔助駕駛車輛也肇事事故頻繁發生,因應新型載具發展,事故調查的與過去燃油車調查的方式有所不同,運安會應設法因應新型載具提升調查量能。

楊代理主委說明,目前已有跨部會研商針對電動車電池、充電樁等設備檢測擬定標準,並研議修正相關作業程序以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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