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楸玲/台北報導】
「談癌色變嗎?」癌症已41年蟬聯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發布之死因統計資料顯示,111年癌症死亡人數為5萬1,927人,占總死亡人數24.9%,隨著國人高齡化及生活習慣的改變,癌症發生率與死亡率逐年增加,罹患癌症除了對個人生命健康造成威脅,連帶影響其家庭的經濟負擔與家人的生活品質,更造成國家生產力損失及醫療支出。
因此,國民健康署為提升國內癌症預防及診治照護服務品質,自97年開始辦理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全臺共有66家醫院通過癌症診療品質認證,目前已有8成5以上的癌症病人在通過認證的醫院接受治療,我國全癌症病人5年存活率也從95年至99年間的51.1%,提升為105年至109年間的61.5%,增幅10.4%,顯示10年間癌症照護品質已有提升。
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表示,癌症診療品質影響病人的存活率及生活品質,為社會大眾所關切。有鑑於此,國民健康署與國際癌症診療潮流接軌,並參考美英兩國的制度,推動實施癌症診療品質認證,迄今已逾10年,嚴謹地為民眾把關,定期檢視醫院的診療品質,期盼提供病人一個安心的癌症診療服務及友善環境。
癌症治療的複雜度高,常需要整合不同科別並互相配合,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打破過去各科醫師獨立作戰的模式,透過整合癌症相關科別,成立多專科醫師團隊及整合式照護門診,並集結腫瘤內外科、放射腫瘤科、病理科、影像診斷科及腫瘤個案管理師等組成跨科別團隊,藉由定期開會,充分討論並確認每位病人的檢查結果,使癌症治療計畫更完整;再配合營養師的飲食照護、心理師的心理諮商等團隊照護,以病人為中心的方式,協助病人及家屬安心抗癌。
過去癌症病人到醫院之後,大多是由1位醫師決定病人的所有治療方式,但每位醫師治療標準往往不一樣,常使癌友或其他醫護人員無所適從。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表示,醫院要獲得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必須建立有醫學實證的診斷與治療的標準作業流程,包括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及手術等,都必須依照既定標準執行,並制定癌友專屬的治療計畫書。此外,為確保病理及影像診斷的品質,更規範認證醫院要有完整的督導及監測機制,確保各項醫療服務符合品質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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